关于评选表彰华容县道德模范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社会风尚,今年在全县开展华容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和评选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的道德模范,充分运用榜样力量推动全社会形成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良好风尚,为奋力谱写富美华容现代化强县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有力道德支撑。
二、主办单位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
三、奖项设置
评选活动设定“华容县道德模范”、“新时代华容好人”二种奖项进行表彰,共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共评选表彰20名。
四、组织领导
1.成立“华容县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任组委会主任,县文明办主任任组委会副主任,其他主办单位分管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县文明办,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4l88l95。
2.成立“华容县道德模范”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县文明委主要成员单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往届道德模范代表组成,负责候选人评审工作。
3.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成立评选活动组织机构,负责做好群众推荐、征求意见、审核把关、社会公示、向组委会上报候选人等工作。
五、评选标准
1.总体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2.分类标准:
(1)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华容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特别是在经济建设、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和社会治理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六、评选范围
符合评选标准,在华容学习、工作、生活的18周岁以上公民。各行各业选树的先进典型可优先推荐,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历年已获县级(含)以上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荣誉的,原则上不再推荐参评。
七、实施步骤
1.广泛动员(2022年5月)
下发《关于评选表彰华容县道德模范的通知》,县内主要新闻媒体刊登评选活动通知。部门单位、乡镇、村(社区)通过宣传栏窗、公告公示栏(榜)以及“村村响”广播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全面启动评选工作。
2.基层创评(2022年5—7月)
为突出创评的广泛性和典型的代表性,基层创评工作5—7月完成。基层创评采取特色创评和普遍创评两种模式。特色创评:即教体局在全县中小学校中开展“最美教师”“新时代好少年”等评选表彰;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开展“诚信企业”“诚信经营户”“诚信人物”等评选表彰;卫健局牵头在医院开展“最美医生”“最美护士”等评选表彰;总工会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在全县开展“劳动模范”以及牵头在全县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最美班组”“最美工匠”等评选表彰;县妇联在全县开展“最美女性”“最美家庭”等评选表彰;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全县开展“最美军属”“最美双拥人物”“最美退役军人”等评选表彰。县直各单位普遍开展“四德”即: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先进典型评选表彰。乡镇要组织开展“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好公婆”“好媳妇”“好妯娌”“好儿女”“新乡贤”等不少于4类的创评活动,对于评选结果要以“好人榜”的方式张榜公示(模板见附件),在7月31日前把出榜现场照片发送到hrwmb4188195@163.com。
3.广泛推荐(2022年8月)
采取群众和组织推荐两种模式。
(1)群众推荐。活动启动至8月31日前接受群众推荐,联系电话:4l88l95。
(2)组织推荐。组委会相关单位根据各自特色创评的结果择优推荐,其中总工会推荐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3人以上、县妇联推荐妇女代表5人以上、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推荐“最美军属”“最美双拥人物”“最美退役军人”2人。每个县直部门单位推荐1-2人,每个乡镇按属地管理推荐3人,其中章华镇推荐5人。
所有推荐对象需填报《华容县道德模范推荐表》(附件1),附1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于8月31日前报县文明办并将电子文档及被推荐人电子照片原图4张(正照1张,与事迹有关的工作、生活照3张)打包发送到hrwmb4188195@163.com。
4.集中评选(2022年9—10月)
县文明办综合推荐情况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初选候选人约30名。初选候选人根据评选类别征求纪委监委、组织人事、安全生产、法院、公安、环保、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组委会结合征求意见情况,组织考察组对初选候选人生活、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对先进事迹进行核实,确定正式候选人。评委会根据综合考察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和评审会会议投票各占15%和85%的分值确定每类正式候选人名单,共计20名。正式候选人名单按程序在县内媒体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候选人名单报县文明委、县委常委会审定。
5.表彰激励
县委宣传部牵头,择期组织颁奖活动。县文明委印发《关于授予XX等同志荣誉称号的决定》,颁发奖励证书。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制订并落实道德模范帮扶礼遇奖励等措施。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华容县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与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一件实事,摆到重要位置,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评选活动扎实有序推进,在全社会树立值得敬仰和学习的楷模,推动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开展。
2.严谨有序评选。评选活动要严格标准、严谨规范,认真做好基层推荐、资格审核、投票评选、媒体公示等各环节工作,充分尊重群众的话语权和评判权,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3.重在学习宣传。要把学习宣传贯穿在评选表彰活动全过程,充分运用手机台、电台、电视台、“村村响”广播、微博、微信、宣传栏窗、公益广告等多项载体、多种方式,宣传道德模范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要把选树道德模范与学习身边典型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基层巡讲”活动,推动道德模范“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教育引导群众学习和争当道德模范,在全社会形成向上向善强大力量。
附件3 “好人榜”模板(电子版在华容新闻网公告公示栏下载).doc
中共华容县委宣传部 华容县精神文明建设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华容县总工会 共青团华容县委
华容县妇女联合会 华容县人民武装部
政治工作科
2022年5月12日
来源:华容手机台
作者:邓早
编辑: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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