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劳动局于1981年成立,1984年与县人事局合并为劳动人事局,1990年2月“劳、人”分设。随着国家宏观政策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社会保障事业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2001年11月,华容县劳动局更名为华容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改革开放以来,我县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维权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基本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劳动制度框架,逐步建立了“险种齐全、保障有力、服务规范”的社会保障支柱体系,共同维护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大局,为我县的社会稳定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近10年来,我县劳动保障事业飞速发展,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连年获省级文明卫生单位、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红旗单位、市级园林式单位,2004年获市级文明标兵单位,2006年获得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全省劳动保障系统“三优”文明窗口,2007年获全国基层劳动保障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获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坚持改善民生,就业再就业工作阔步进展
就业是民生之本。改革开放以来,我县劳动就业制度逐步改革、完善,劳动就业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特别是近10年来,我县国有企业劳动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和经营机制的转化,使企业产权变更加快,关停、破产企业开始增多,进入社会的失业人员大幅度增加,全县把解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当作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确立了“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深入推进就业街道(镇)、社区(村)创建工作,突出对困难群体特别是“零就业”家庭的就业再就业援助,通过强化就业目标责任机制、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大力开发就业岗位、深入开展就业再就业系列专项行动和专场招聘活动以及强化就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大力推进统筹城乡就业试点等一系列举措,推动了新一轮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与兑现,进一步促进了城乡各类劳动者就业,促使了大就业格局的形成。
(一)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劳务输出工作成绩突出。1981年,我县成立了劳动服务公司,主导我县劳务输出工作。多年来,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始终坚持“局长挂帅、成立班子、通力合作、开展咨询、大力宣传、寻求配合、集结人员、热心服务、往返护送、平安进厂”的工作方法和管理办法,劳务输出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1990年4月,县委、县政府主持召开了我县劳动工作史上规模最大、影响最深的全县劳动力管理暨劳务输出工作会议。1992年9月,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华政办发[1992]34号文件,批准了县劳动局《关于加强劳务输出工作管理的报告》,县政府对积极组织我县劳务输出、加强劳务输出工作管理、促进劳务输出工作的健康发展,提出了新的希望和要求。1997年召开的全市劳动工作会议上,岳阳市人民政府把我县劳务输出工作经验向全市推介。从2000年起,县委、县政府将劳务输出工作列为全县兴办的大事实事之一。截止今年9月,我县先后输送劳务人员累计18.8万人,大大缓解了县内就业压力,外出就业人数分别占总人口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26%和75%,共计创收120多亿元,为我县农业增收、财政增长注入了新的活力。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多次被省、市、县人民政府授予劳务输出工作和劳动力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光荣称号。
(二)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和小额贷款担保等逐步到位。到2008年9月底,已发放《再就业优惠证》11069人,协调工商、税务等部门,为548名从事经营的持证人员减免各种政策性收费240多万元;全力资助自主创业,发放小额贷款120万元;做好了313名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到目前为止,已补贴资金55万元。同时,组织实施“再就业援助行动”,政府购买岗位安置“4050”人员224人,通过各种渠道,安置零就业582户,累计实现再就业16281人。
(三)实行免费培训和职业介绍,大力推行城乡就业一体化。目前,全县的县、乡、村三级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向社会提供包括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训练、信息发布等服务,我县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机制初步形成,流动就业管理服务制度初步建立。就业培训工作不断加强,积极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大力推行技能培训,着重强化技工教育,打造技能品牌工人,全县成立了培训机构13所,其中,国家级重点培训学校1所。多年来,大力加强培训学校与企业的联合培训,积极开展订单式培训、阳光工程培训、扶贫培训。截止今年9月,全县累计培训各类人员21.89万人,不仅大大提高了劳动者素质,也使受训者增加了择业的机会,提高了劳动报酬。
(四)加强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就业功能。多年来,我县逐步加大了对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建设力度,在全县20个乡镇均设立了劳动保障服务站,合计投入970多万元,用于改善社区平台办公环境、人员活动经费等。不断加大劳动力信息的收集发布量和覆盖面,想方设法、多形式、多渠道地为下岗失业人员和城乡求职者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和就业岗位。连年开展了以“进城务工,帮您解难”为主题的春风行动,特别是今年《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实施以来,我局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发放相关法律宣传资料20000多份,《农民进城务工手册》、《农民进城就业指南》1500多册,为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业介绍585人次。
二、坚持保障民生,社会保险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改革开放以来,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始终坚持把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摆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突出位置,通过强化扩面目标责任考核,建立扩面情况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完善社保信息互通机制,全方位的政策宣传和引导,加强监察执法,有针对性地开展部门联动专项检查,改善申报管理方式,遏止恶意欠费等举措,进一步加大社保扩面和基金征缴、稽核、清欠力度,有效提高了参保申报率和基金征缴率。全县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扩面人数连年刷新,社会保险基金的备付能力明显增强。
一是养老保险稳步推进。养老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我县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始建于1986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始建于1995年7月。20多年来,养老保险制度从无到有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探索和改革,就在这不断完善、稳步发展中,养老保险制度走进了千家万户,实现了历史性的飞跃,充分发挥了安全网、稳定器的功能,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近年来,养老保险制度发生了深刻变化,确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参保对象逐步扩大至全县各类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及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者,并实行养老保险社会化发放及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至2008年9月,全县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2120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3557人。其中,企业离退休8722人,离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916元/月,基金滚存节余3223万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4201人,离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1042元/月,基金滚存节余510万元。
二是医疗保险全面启动。我县于2000年开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设,2002年开始大病医疗求助制度的建设,截止今年9月底,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达35359人,从2000年至今,共支付20013人次参保人员住院治疗费用 计6661.49万元,此外还为821人次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办理了特殊病种门诊,支付门诊医疗费用783万元,有效地解决了城镇参保职工基本医疗问题。2008年3月,我县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目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已经参保60103人,我县城镇居民享有医保的人数达到49.6%,从5月1日起,已正式开始进行医疗费报销补贴工作,截止9月底,已经为参保患者报销医疗费用112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三位一体,共同构筑了一个完整的社会医疗保险网络。
三是失业保险深入开展。1986年,为适应国有企业改革需要,国务院颁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对国营企业职工实行职工待业保险制度,我县的失业保险制度相继建立(此时称为待业保险)。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失业保险制度”。1999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第258号令,颁布了《失业保险条例》,同年,我县成立了失业保险站。2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失业保险制度有效地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了失业人员再就业、支持了企业改革,在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特别是近几年来,失业保险覆盖面继续扩大,开始对全县非公的有制企业全面开征失业保险费,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同时,我县还建立了失业预警和基金供求预测制度,建立健全个人缴费花名册等基础台帐,进一步加强了基金内控制度的建设,保证失业保险金应发尽发,确保基金安全运行。仅2004年到2008年9月,共向全县2983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金1443.8万元、支付门诊医疗费40万元、支付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21万元。目前,全县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2721人,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48.8万元。失业保险20多年的飞跃,为我县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全县失业保险工作正朝着“制度完善,资金雄厚,管理服务优良”的目标健康发展。
四是工伤、生育保险广泛覆盖。我县于2004年10月成立工伤生育保险金,2006年4月正式启动运行生育保险工作。从2008年起,工伤保险实现征缴工作重点的有序转移,将征缴重点转移到建筑业、服务业,转移到机关事业单位,启动了教育系统和卫生系统的参保工作,到2008年9月,全县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合计53586人,基金总收入357.2万元,共支付工伤保险待遇254.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滚存节余102.6万元。到2008年9月,全县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合计65694人,基金总收入247.6万元,支付生育保险待遇103.8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滚存节余143.8万元。工伤、生育保险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了新的作用。
三、坚持维护民权,劳动用工环境和谐发展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把加强劳动监察工作作为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创新机制,加大力度,劳动监察工作实现了长足发展,为广大劳动者撑起了一片蓝天。
(一)认真调处劳动争议,劳动关系日趋法治化。1987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使中断了30年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得到恢复。华容县劳动局成立了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工作内容以调解为主。1993年,为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成立了华容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一名分管劳动工作的副县长任主任,委员由劳动、工会部门干部组成,办公室设在华容县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立后及时处理和化解了大量劳动争议,快速处理平息突发事件,十几年来,先后接待群众上访1700余人次,处理劳动争议案件248起,对支持企业改革、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益、社会稳定起了积极作用。
(二)严格劳动执法维权,用工环境逐步优化。1995年6月,华容县劳动监察大队正式挂牌成立,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劳动法》、《湖南省劳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部署实施全到劳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建立劳动保障举报投诉受理及调查处理机制,依法打击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建立劳动保障诚信体制并开展相关工作。1996年,先后制止了4起非法组织劳务输出案,为64名劳工挽回经济损失2万多元。1997年,对全县进行了一次以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清理及社会保险基金收缴为主要内容的劳动执法大检查,检查单位108家,清理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249人,征缴社会保险基金30多万元。1998年对全县用人单位中逐一进行了劳动用工年检,对年检中发现的3起较为严重的违法事件,对当事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查处非法职业中介案4起,为群众避免经济损失7.5万元。2000年劳动监察大队查处了一批在我县影响较大的非法劳务中介案,并依法予以了行政处罚。2003年以来,劳动监察大队除了做好日常监察工作以外,还牵头组织追缴农民工工资和督察基金征缴等工作,近5年来,共依法追讨农民工工资380多万元,对22家拒保、拒缴或拖欠社会保险费的确单位进行了立案调查,共强制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700多万元,带动征缴2000多万元,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7000多份,我县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始终在95%以上,为和谐县域用工环境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作者:邹远见
编辑:卜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