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4年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的
通 知
县直各部门单位、各社会团体、各中小学校: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开展2014年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的通知》(文明办〔2014〕13号)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标准
征集符合以下三方面主题的优秀童谣:
1.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倡导“24个字”,引导未成年人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
2.围绕“中国梦”宣传教育,激励未成年人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
3.围绕中华传统美德和礼仪礼节教育,倡导未成年人勤俭节约、诚信友善、敬老孝亲。
各部门单位、社会团体、中小学校推荐的童谣,可以是新近组织创作的,也可以是近年来创作并在本地广为传诵的原创作品。往届获奖作品不再推荐。
二、实施步骤
1.广泛征集。6月,县文明办、教育局、团县委、妇联等部门,认真筛选符合主题的作品,择优向市文明办推荐(不超过10首)。
2.市级评选。7月初,市内组织有关专家审议,择优向省文明办推荐一批优秀童谣,然后由省文明办向中央文明办集中推荐。
3.中央集中推广。中央主办单位和相关专家将适时对各省推荐的童谣进行审议,确定向全国推荐的优秀童谣;将优秀童谣汇编成书,公开出版发行;配乐制成CD光盘,在电台和网络播放;并将其纳入“童心向党”活动,利用多种方式传唱优秀童谣。
三、具体要求
1.各部门单位、社会团体、中小学校要把征集推荐优秀童谣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办发[2013]24号)的重要举措,作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的实际行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推荐主题突出、可读性强、低幼儿童喜爱的优秀作品。
2.文明办负责对推荐作品审核把关,严禁抄袭。获奖优秀童谣的版权、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3. 各部门单位、社会团体、中小学校于
附件:优秀童谣推荐表
2014年5月10日
附件
优秀童谣推荐表
推荐单位(学校、社团):
童谣名称 |
作者 |
单位/ 学校、年级 |
职业 |
创作 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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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卜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