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基本情况
湖南铭泰米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经营稻谷收购、销售,大米、面条及糠油加工、销售等。公司总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仓容1.2万吨,年加工能力5万吨。企业于2005年通过国家首批QS认证,2006年华容县粮食局授予了粮食收购许可证,2006年5月被岳阳市政府评为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岳市农产字[2006]02号文件),2008年被省委统战部确定为全省“万企联村、共同发展”示范企业,2009年被省政府批复享受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待遇。公司于2008年获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先后在国家商标局注册了 “湘鱼”、“潘修明”等商标,“湘鱼”商标荣获湖南省著名商标,“湘鱼”牌大米为岳阳市名牌产品,曾荣获第三届食博会金奖和2009中国中部国际农博会金奖, “湘鱼”牌香米、银针米、御用米、湘鱼九号、再生稻优质米等5个产品于2008年通过农业部绿色食品认证,产品畅销省内各市、县及广东、广西、福建等省。公司信用等级评定为AA级, 2010年,公司被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确定为重点支持的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国粮财【2010】54号),被中国粮食行业协会评为国家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
二、合作社建设发展情况
2003年,企业牵头、联合各种田大户组建了华容县铭泰优质稻专业合作社。2007年12月正式注册登记,设18个分社,社员总人数3058人,水稻复种面积达10万亩,优质稻年生产总量接近4万吨。近年来,合作社始终以助农增收致富为工作的核心,与湖南省农科院、省水稻研究所等省级科研单位建立了紧密协作关系,紧紧围绕优质稻的推广种植和生产销售,为全体社员提供“八统一”系列服务(即统一生产规划、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农资配送、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病虫防治、统一上门收购、统一加工销售、统一价格核算等),合作社垫付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资金,实施测产定价收购,农民亩平增收超过320元,社员的种粮积极性明显提高。 “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加快了本地区优质稻产业化进程,形成了优质稻种植、大米加工销售、糠油加工销售一条龙的产业链条,实现了农民增收、企业发展的根本目的,为保护粮食安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2009年,合作社被评为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纳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湘农办【2009】9号)。
三、有机大米生产基地建设
为提高农户的种粮收益和企业的产品核心竞争力,满足市场对有机大米日益增长的需求,合作社今年全面开始了有机稻米基地建设,计划三年内在全县建设2000亩有机食品(优质水稻)生产基地,具体分布在三封寺镇柿树村、复兴村和金盆村。基地主要推行生态种植,采用稻鸭共生、点灯诱蛾、性诱剂灭蛾、赤眼蜂、蜘蛛除害虫等生物防治手段,生产有机稻米。目前,合作社与柿树基地农户逐户签订了《生态农业示范区有机稻推广合作协议》,将有机稻基地建设作为今年合作社工作的重心来抓,打造我县首个生态有机农业示范窗口,争取成为全市第一个获得“有机米”产品认证的粮食生产加工企业。
四、关于农村土地流转
为推广优质稻种植,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农业增效增收,今年,公司全力加快了农村土地流转步伐,立足企业周边五个乡镇,成片返租土地1万余亩,既发挥了示范种植效应,保证了企业优质粮源,更搞活了农村土地资源,提高了田地利用率,为农户增加了收益。
目前,企业在我县三封寺镇、东山镇、胜锋乡级君山区许市镇、采桑湖镇等五个乡镇50个村场流转土地超过10000亩,采取成片返租的形式,每个村选取200亩作为示范田,土地流转期限为5年,从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 12月30日止。土地流转费用实行现金支付,每年7月1日-8日(国家农业直补金发放期)向农户一次性支付当年土地流转费用,第一年租金为 400元/亩,以后逐年增加20元/亩,以弥补粮价上涨给农户带来的损失。公司与农户约定,租赁期间,国家农业直补金归农户享受,如遇土地政策性征收,土地征收补偿金归农户享受,公司只收取生产损失及青苗费。考虑到农户将土地流转,企业在聘请劳力时,在同等工资条件下优先农户,确保农民土地流转不失业。
企业取得固定期限的土地经营权后,主要用于推广种植优质稻。在品种选择方面,企业与隆平种业、农丰种业签订了种子供应协议,主要采用高档优质稻品种;为解决农民育秧难的问题,企业在承租田推行大棚育秧,直接买秧给农户;在病虫防治方面,企业聘请了省水稻研究所副所长张玉烛教授担任技术指导,并实行统防统治;同时,企业采取测产定价方式,直接收购农户尚未收割的粮食。通过上述措施,免除了农户选种、育秧、病虫防治、收割、运输、储藏到出售的诸多环节。
来源:华容县农办
编辑:卜布